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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日,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佈案件播報,吳亦凡名譽權糾紛案二審勝訴,被告被判在涉案帳號首頁連續10日發佈聲明向吳亦凡賠禮道歉,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60000元。吳亦凡工作室轉發表示“網絡並非法外之地,堅決抵制惡意誹謗,用法律武器捍衛權益!”。被告已公開發佈致歉聲明,承認自己發佈的文章為不實資訊,為自己錯誤的行為深表歉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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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oco12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